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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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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根据《最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只有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才可以要求退房,一般的质量问题只能要求开发商维修。 3、本案中,你的房子肯定是出现质量问题了,但是,是否涉及主体结构,必须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报告认定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现在,建议你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退房,并主张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开发商如果本身对房屋的结构也没信心的话,可能就会同意你的退房请求。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协商,建议走法律途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上述信中提供的退房理由不是很充分,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你最好将合同发过来我们好帮助分析一下有无退房可能,及还需要补充或调查什么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因此,从房屋交付到发现问题尚未超出开发商的保修时间,因此应当由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如果在修缮过程中造成你的财产损失,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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