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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建议及时提供帮助...
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本案中,根据杜某陈述,是其在和其他人打牌时李某主动找到他,并对他实施殴打。在争执过程中,杜某被打倒在地,其挣脱后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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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参与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程序并出具法律意见,总结认为有以下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7、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李某妻子刘的委托,指派张春辉律师为其依法辩护。现就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是否批准逮捕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1、本律师两次会见嫌疑人李某,根据其向律师的陈述,嫌疑人李某仅系普通的快递员,其从快递公司提取货物后,根据公司规定给收货人派送货物,其不知晓派送的货物系烟草制品,而且其作为快递派送人员,有别于快递收件人员,李某并无扫描货物的设备,仅仅是从外观、根据肉眼上去观察货物,涉案的货物外观上与普通货物无差别。李某对涉案货物系烟草制品,并不知晓,不明知也不应知。嫌疑人李某主观上并无非法经营的故意,其派送货物的行为也不构成非法经营。 2、嫌疑人李某涉嫌的非法经营罪无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的现实危险性,也非暴力性犯罪,不会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李某未受过刑事处罚,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都较小,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3、嫌疑人李某自从被羁押后,年幼的孩子与其隔绝,老人的照顾、孩子的抚育,都由妻子刘在独自承受。原本靠嫌疑人李某从事快递员的收入支撑的整个家庭,现在变得经济拮据,不容乐观。为此,本律师请求贵院不予批准北京市公安局分局对嫌疑人的逮捕申请,以维护嫌疑人李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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