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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身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强制转让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份来清偿其债务。公司法规定,...
法院拍卖股权的流程如下: 1、对股权进行价格评估; 2、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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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车辆流程具体如下:1、评价价格评价是拍卖的先决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2、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价完成后,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价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偿还给申请执行人。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几个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几个规定)和最高院的统一由法院技术所委托的规定处理。4、发表公告和展示目标的拍卖机构受到法院委托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5、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6、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7、确认拍卖结案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
可以,司法委托拍卖是我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重要的执行措施。在人民法院涉讼资产执行中,法院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强制拍卖被执行资产,并以拍卖价款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实现申请执行人依生效法律文书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这个定义包括两层基本含义:一是公开竞价,二是价高者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身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强制转让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份来清偿其债务。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强制拍卖股东股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怎么实现的。 在法院强制执行股权的拍卖程序中,一般采取两种方法:跟价法和询价法。 1、跟价法 指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直接作为竞买人参与拍卖,通过拍卖程序,实行价高者得。比处的价高者得并非唯一的最高价者胜出,而是其他人举牌应价后,有最高应价时,拍卖师高呼三声,此时优先购买权人可(表示以此最高价接受。如其他竞价人未进一步报出高价,则卖给优先购买权人;如果他人报出更高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再“跟进”,则拍卖标的归最高应价者。优先购买权人要行使和实现其优先购买权,必须同其他竞买人一样,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竞买登记,交纳拍卖保证金,举牌竞价,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 2、询价法 指由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到拍卖现场,但优先权人不直接参竞价。待经过拍卖程序产生最高应价者后,由拍卖师询问优先购买人是否愿意购买。如果其不愿购买,则拍卖标的即由最高应价者购得。如果其愿购买,则拍卖师询问最高应价者是否愿意再加价,如果其不愿加价,则拍卖由优先购买权人购得,如果其表示愿意,则在加价后再询问优先购买权人。如此反复,直至其中一人退出,拍卖即为成交。 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采用的是“跟价法”,在当前司法实践中,这种方法也是强制执行程序中保护优先购买权的通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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