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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保管人和存货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信息;货物的名称、类型、数量、质量和包装;存储地点、仓储检验方法、时间和地点、结算方法...
仓储合同主要包括: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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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中最核心的三大作业是:物流管理:简单地说是进出库管理,对仓库物资的动态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物资产品进库、存放、发货等环节的控制。帐务管理:建立相应的电子表格,以实现不同的账务,提高生产数据统计的速度和准确性,减轻汇总统计人员的工作难度。各种物品都应设置明细电子账,收入、发出、结存都须实时入帐。同时要进行定期检查,核实来往账目,并定期清仓查库,做到账目、物资和实物互相吻合。库存管理:库存指的是仓库中处于暂时停滞状态的物资。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 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仓储物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仓储场所,仓储费用;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以下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及住所; (二)仓储物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3)仓库损耗标准; (4)存储场所; (5)存储期限; (6)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办理保险的,保险金额、期限及保险人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点和填发日期。
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盖印章 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印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印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盖印章指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签字或盖印章由保管人选择其一。 2、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 仓单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有八项:其中,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储存场所,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四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则不发生相应的效力。其余四项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当事人不记载则按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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