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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3)双方无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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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病假工资规定:一、病假时间长度《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限。实际工作年限不足十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五年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二、工资支付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间停工治疗不满6个月的,病假工资按以下方法计算:(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支付;(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支付;(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支付;(四)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支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浮动5%。企业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适当下浮。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各级标准的5%。特殊情况超过5%的,应当报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间停工6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按以下方法计算:(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支付;(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支付;(三)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支付。第六条原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或者一等功并一直保持荣誉的职工,病假期间发工资。第七条职工患病,医疗期间停工期间,每月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期内医疗终能恢复工作的,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退休、退休或者一次性处理;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第九条弄虚作假,证明病假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但愿对您的北京市2018年病假工资规定有所帮助。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计算病假工资,只要不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
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没有工会的,则之间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单位不能随便扣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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