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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
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如下: 一、客观特征。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客体特征。侵犯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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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是。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特征:(一)客体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二)客观特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要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行为必须造成严重的后果,即交通肇事行为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 3、违反法规的行为与肇事结果之间应当有因果关系。 (三)主体特征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而逃逸的行为,多数是因为当事人由于害怕或者是不想承担责任的心里促使的。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现象的特点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肇事者逃逸,往往是因为事故发生地点偏僻,无人发现而存在侥幸心理。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有哪些?解答: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 1、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多发生在阴雨、雾天和雪天,因为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车辆、行人稀少,能见度低,难于发现,使逃逸者认为有机可乘。 2、发生的时间多在夜间。 3、多发生在乡间公路和偏僻公路,人车稀少,有利逃逸。 4、外地过境车辆驾驶员,易抱侥幸心理,肇事后逃逸。 5、无证酒后驾车者,在畏罪心理驱使下,易发生逃逸行为。 6、借车或公车办私事者,为推脱责任,易发生逃逸行为。 7、从年龄分布看,逃逸案中青年驾驶员居多,尤其集中在25--35岁之间,因为他们顾虑较多,侥幸心理特别重。 8、事故一般发现较晚,肇事车逃离现场、人证、物证缺失,致使现场勘查困难。
(一)主体: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二)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三)主观方面:过失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客观方面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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