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双方协商,并签订委托合同,私人法律顾问可以提供下列服务: 1、代理诉讼、仲裁案件; 2、为个人的生活、工作和各种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例...
为公司起草、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或其它法律文书,同时逐步建立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预防合同纠纷;(该文书可为中英文合同); 2、帮助建立和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往往都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有的企业在遇到拆迁时想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但是却不知道律师能做什么。崔利民律师将拆迁业务分为几大类44项法律服务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拆迁法律、政策解读 提供企业拆迁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提供企业拆迁政策、法律培训服务 提供企业拆迁政策、法律定制服务 (二)企业拆迁损失及补偿计算与预估 提供现场调查企业的财产损失服务 计算企业可能因为拆迁造成多少损失 提供指导企业制作财产清单服务 提供指导企业搜集财产损失证据服务 提供对企业财产损失及拆迁补偿计算与预估服务 (三)企业拆迁项目背景调查 调查征收项目前置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审查征收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调查征收决定的公告的方式和内容合法性事宜 调查房屋征评估程序的合法性事宜 调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公告,形式和内容合法性事宜 调查项目的强拆程序合法性事宜 调查拆迁项目涉及的听证程序合法性事宜 调查拆迁项目裁决程序合法性事宜 (四)企业拆迁应对方案定制 提供企业拆迁风险提示法律服务 提供企业拆迁应对方案法律服务 (五)企业拆迁行政复议 代理上述项目政府信息公开结果行政复议事宜 代理上述调查项目违法的行政复议事宜 代理征收项目征收决定的复议事宜 代理征收项目征收补偿决定行政复议事宜 代理征收项目评估程序违法的行政复议事宜 (六)企业拆迁行政诉讼 代理立项批准行政诉讼事宜 代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诉讼事宜 代理土地使用权批准行政诉讼事宜 代理规划用地许可证行政诉讼事宜 代理拆迁许可证行政诉讼事宜 代理征收公告诉讼事宜 代理征收补偿决定诉讼事宜 代理拆迁裁决诉讼事宜 代理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环保、税务等行政处罚行政诉讼事宜 代理公安等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诉讼事宜 代理征地行为行政诉讼事宜 代理企业拆迁中民事诉讼及仲裁事宜 代理企业拆迁中刑事诉讼及申诉事宜 (七)企业拆迁谈判 提供拆迁谈判的咨询服务 提供拆迁谈判方案制作服务 (八)企业拆迁协议签订 提供签订拆迁协议的咨询服务 提供签订拆迁协议的咨询服务 (九)企业拆迁评估结果复核、鉴定 代理企业拆迁评估结果复核事宜 代理企业拆迁评估结果鉴定事宜 (十)一揽子服务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上述服务在内的一揽子服务: 应对企业拆迁,需要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应对,不仅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了解自己的权益,有时候还需要进行必要的诉讼,或者会被动的面临诉讼。同时企业在拆迁谈判和签协议过程中都是有很多风险和注意事项的,这都需要企业精心应对,必要的时候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遗嘱是可以公正的,复印遗嘱由于不是原件,所以真实性法院不予认可。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政府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代理人,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赡养费、赡养费,请求支付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二、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累计收费:1。标的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金额的3%收费;2、标的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按2%收费;3、标的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按1%收费;4、标的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按0.5%收费;5、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上述标的金额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每项法律服务费最低收费为500元,最高收费不得超过8万元。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不得实行风险代理费。四、代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单独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共同明确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5、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至2020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3〕1号)同时废止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标准。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2016年5月16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6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62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