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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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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一样可以离婚。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抚养费方面,因男方在服刑,实际无法支付给你。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如果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根据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形:第一、是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第三、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第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第五、在借贷案件中,起诉的时候,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如果债务人仍不应诉,且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审判。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关系明确的,也可以缺席审判。换言之,如果2次被告都不到庭,那么,法院是可以直接缺席审判的,并可能判决离婚。
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不中止案件的审理,法院对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不出庭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判决的诉讼行为。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因此,除以上情况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离婚案件是否受理和公告送达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案件,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应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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