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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诉讼时效,《劳动争议调停仲裁法》有关规定。具体来说,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 一、 二、三款规定,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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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确认适用仲裁时效限制,时效制度是指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时效制度是指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不及时行使权利,将被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 一、 二、三款规定,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1)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在仲裁申请的法定时效期内;(4)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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