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逃汇,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或者个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将应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转移、转让、买卖、存放境外,以及将外汇私自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条【逃汇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概述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根据199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3号发布,根据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事项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汇资产。 我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管理大部分。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汇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汇资产;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3人已浏览
749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