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要符合条件的则可以。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为防止其逃避侦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对于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 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审查。 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但对此条不应该僵化理解,应以犯罪嫌疑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和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为前提.因此个人认为如果不影响办案,应以不予逮捕为第一选择。
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补充侦查的,但要分为不同的情形,并具备一定的条件。 1、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2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839人已浏览
1,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