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
深圳房屋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对商品房的房屋重置费,即房屋的补偿费;对住户的房屋周转补偿费,此费用是用于补偿商品房里的住户;对住户的奖励性的补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3、其他补偿项目: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市土地整备机构(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市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政府依法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其中本辖区内设置有新区管理机构的,区政府应当另行确定新区房屋征收部门。市、区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履行如下职责:(一)拟定房屋方案;(二)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前期调查;(三)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后发布征收提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征收行为限制事项的受理、审批、登记等相关手续;(四)专户存储、拨付与监管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提供周转用房或者,对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负责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五)自行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签订补偿协议、组织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测绘机构等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具体工作;(六)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公布分户补偿情况;(七)负责对房屋征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做好房屋征收及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八)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4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