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
离婚诉讼中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如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 1、一方重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 2、一方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 4、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
离婚诉讼中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如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5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