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装卸工受伤,首先需要区分不同的责任主体: 1、如果雇主是个人,那形成的就是一般的雇佣关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
上班摔倒受伤误工费由劳动者本人承担。上班摔倒属于自身原因,并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其他人也没有任何赔偿的义务。只有因工作的原因受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期间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月支付。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装卸工受伤,首先需要区分不同的责任主体: 1、如果雇主是个人,那形成的就是一般的雇佣关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那么雇主就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雇主具有法人主体资格,与装卸工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那么装卸工如果因工受伤,那么该用人单位或者被挂靠的用工单位,就理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3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766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