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记载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的原因,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挂失止付人的姓名、营业场所...
票据权利消灭是票据权利义务永远消灭,而票据权利丧失后票据权利义务尚存在,票据权利恢复后,任然可以主张票据权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办理产权证是必须要发票的,如果购房发票丢了,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那儿有购房发票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发票即可。由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购房发票是不能补办的,因为开发商开具发票是要交税的,因此,不能重复开具。如果购房发票丢失了,可以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复印发票存根联,并让开发商出具证明,这些资料与购房发票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证明效力。《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按照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发票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证明或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如果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开具。
税务机关按异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将认证中发现的失控发票移交检查部门进行调查。如果卖方已经申报并缴纳税款,卖方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调查系统回复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失控发票可作为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凭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