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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确权登记后被征收,应当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可以到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
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原因主要是土地为集体所有或者国有划拨土地。这不会影响到你对房产的所有权,也不会影响到未来的房产交易,唯一的影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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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未来的四年,我们拥有使用权就这样被剥夺了吗?我们有没有其他的要求补偿的权利?(2)我们应该要求谁给我们什么样的补偿?(3)在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有没有权利让土地被县政府征用?(4)县政府在征用这片土地之前,是不是应该通知我们?时间应该距离征用我们的土地多长时间?1、可以要求补偿4年的损失2、评估近三年的平均数3、有,只要对你进行赔偿就可以了3、通知由甲方做,除非县证府明知有租赁
一、承包期内,耕地必征用,应当给予补偿。二、按土地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据你所述情形,建议你可搜集证据启动法律程序来全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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