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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过期后又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属于企业的原因造成的,过期的合同不应再终止,应当办理续签手续。...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视未续签原因确定: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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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情况之一。《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签,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合同不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劳动合同终止。 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到期未终止,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就是说从到期日开始你和公司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随时可以走人,公司也没有义务在为你做任何事,但是如果你继续工作而公司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话,则视为在原合同的条件下继续履行合同,可是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提出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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