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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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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第一次实施土地承包责任制度后,于98年普遍进行了一次延包。不知道98年延包的时候你父母回家签合同没有,如果98年你父母续签了延包合同,那么现在这20亩地的承包经营权还应该在你父母名下,你父母还应该是这20亩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人。只要你母亲还在,没有做出放弃承包经营权的意思表示,从法律上讲,其他任何确权都是无效的。但是如果98年延包的时候,你父母就没有签订延包合同,从法律程序上讲,该20亩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已经不是你家的了。所以,98年延包合同的签订与否是你们主张这20亩地承包经营权的关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一份有效的对外发包的土地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二必须报乡镇政府的批准。你们的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没有经过这两个程序的,一般按无效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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