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筑施工生产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并对勘察、设计技术成果负责。不得无证或未经批准越级承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管理人员,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建筑业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应接受培训,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按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的岗位证书。
建设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维修由建设工程承包方负责,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维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为维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作投资效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4人已浏览
1,450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