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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包括: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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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六条所称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包括:(一)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二)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四)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1、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2、上面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统称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1、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 2、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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