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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他人之锁,目的在于什末,要搞清楚。如果是为了窃取他人财物,就是盗窃。没拿东西,是什末原因,也要搞清楚。自己觉悟了没拿,是犯罪中止被人发现没...
撬锁入室是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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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公安机关不立案,首先,有两个途径,第一个途径如果当时公安机关制作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因为从你表述看来,单位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并且造成了经济损失,如果上级公安机关仍然维持不立案,那么你可以向当地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进行监督,这是刑事层面的。 其次,如果不走刑事层面,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告单位侵权并要求对损害进行赔偿,但是必须注意,此方法需要有单位侵权的证据,即你的损失与单位撬锁之间有因果关系。
要看具体情节,例如行为人年龄、健康状况、盗窃数额,盗窃后表现等等。 盗窃数额很少,受《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数额很多、多次盗窃或者携带凶器的话的话则构成犯罪,受《刑法》调整。在理论上即考虑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是法定刑,还要考虑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情形)
1.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装修部分,可以拆掉搬走的东西属于您,其余费用由您自己承担。 3.房东强行撬锁违法,可以报警或起诉要求他承担侵权责任。 4.收集可以证明租赁关系以及约定多住几年的证据,可以起诉房东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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