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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所有公民的崇高责任。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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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费的计算标准:自愿复员的干部,按军龄长短计发:军龄不满l0周年,每满1年,每满1年.5个月的原工资。军龄不满15周年的,每满1年发给2、我的原工资是5个月。军龄不满20周年的,1年发给3个月的原工资。军龄在20周年以上,军龄在1年以上,原工资在4个月内发准复员的,按上述标准每满1年减少0人.我的原工资是5个月。军龄不一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1/2计发。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晚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 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男方为军队人员,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晚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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