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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应吊销营业。...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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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旅行社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旅游业务,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其他旅行社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其他旅行社的名称;(三)诋毁其他旅行社的名誉;(四)委托非旅行社的单位和个人代理经营旅游业务;(五)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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