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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29号】:“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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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29号】:“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员工晚上下班睡公司宿舍,第二天早上才回家,显然已不是下班合理时间,按规定不能视为上下班途中,因此,这种情况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29号】:“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员工晚上下班睡公司宿舍,第二天早上才回家,显然已不是下班合理时间,按规定不能视为上下班途中,因此,这种情况回家途中遇车祸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加班回家的途中处交通事故,负全责,已死亡的,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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