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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不存在临时工或者是正式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
在我国法律上关于工伤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 首先需要鉴定他的工伤等级,并不是他想要两个月生活费你就应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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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知道临时工工伤怎么赔偿,应该了解以下内容 临时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形式,是相对于正式工(固定工)而言的,1989年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规定》中,明确“临时工”系指用于临时性、季节性生产岗位,签订、在用人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人员。临时工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上、享有的劳动保障权益上、政府部门对其实行的管理方式上,都不同于固定工、合同工。但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后,全面建立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临时工”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已经不存在。 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中明确指出:“《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如果是工作原因,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及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个月双倍工资。如涉及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临时工伤赔偿程序: 1、首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并进行工伤鉴定; 2、相应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停工留薪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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