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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铁路保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
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不一致,被征地人可以在本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本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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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4、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1、根据《铁路保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1)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3)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4)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2、建筑退让铁路的规定: (1)建筑退让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准轨干线≥30m;准轨支线、专用线≥20m;米轨≥15m; (2)围墙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10m,围墙的高度≤2.5m; (3)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以及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 (4)特殊路段隔离带宽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确定。
1、根据《铁路保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1)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3)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4)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2、建筑退让铁路的规定: (1)建筑退让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准轨干线≥30m;准轨支线、专用线≥20m;米轨≥15m; (2)围墙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10m,围墙的高度≤ 2.5m; (3)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以及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 (4)特殊路段隔离带宽度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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