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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瑞鑫保险网欢迎你交强险,又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
1.自2008年2月1日起,交强险限额已提高到12万,其中赔偿项目包括诉讼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保险公司被列为被告或第三人,法院应当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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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大致赔偿的项目为:医疗费+护理费(日工资*护理天数)+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不超过20元/天)+营养费(医院出证明)+残疾赔偿金(如构成残疾,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其他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构成伤残的,可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裁决)=总额,然后以总额减去交强险赔偿部分后*70%~80%=实际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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