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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瑞鑫保险网欢迎你交强险,又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
1、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不超过1万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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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如下: 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基本保障需求。 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 3、参照国内其他行业和部分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4、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被保险人以外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大致赔偿的项目为:医疗费+护理费(日工资*护理天数)+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不超过20元/天)+营养费(医院出证明)+残疾赔偿金(如构成残疾,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其他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构成伤残的,可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裁决)=总额,然后以总额减去交强险赔偿部分后*70%~80%=实际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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