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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没有诉讼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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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间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可以随时申请仲裁。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 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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