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二)从事井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
先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楼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再到指定窗口申请提前退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可以提前退休的工种包括以下几种 1、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 2、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 3、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二、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原件(含其它能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材料); 2、省级管理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表。 三、窗口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档案等相关申请材料; 2、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对申请人员的退休资格进行初审和复审; 3、用人单位张榜公示; 4、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待遇处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你要把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1,124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