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一种是:婚前买的房子。 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这一时期夫妻所得的房屋称为夫妻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现行《》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商品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这就有两种情况出现:第一种是: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第二种情况是: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出现房产分割纠纷的时候,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共有房地产,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对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但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抵押人本人所有的份额为限;以共同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全部房地产均为抵押财产,抵押物变卖时,其他共有人员负连带责任,在以变卖款偿还债务后,其他共有人有权向抵押人追偿。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用直白的话来说,就是数人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该“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已登记确认的房地产权证书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继承等关系取得房地产的共有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