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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开盘时要注意的细节问题如下: 1、要注意选择顺序; 2、注意楼盘的五证是不是齐备; 3、要注意楼盘购买时候的具体价格;等等。...
盘算手中的资金能力,根据需求制定合理的置业预算和规划。买房是个经济活,没有钱自然一切免谈,就目前情况而言,房贷首付成数高,利率水平高,审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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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收取要谨慎 在进行二手房议价的时候,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房子卖了,定金转为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 2、挂牌方式期限要明确 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 3、签约 ①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在合同中写下来。 ②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③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 4、索取放款承诺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
应该注意一下陷阱:陷阱一:中介公司将《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合二为一。陷阱2:中介公司故意不履行说明中介报酬的具体意义。陷阱3:中介公司故意口头承诺。陷阱4:中介公司诱导购房者签订避免中介公司责任和风险的文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在签订房地产经纪人服务合同之前,必须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人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书面通知以下事项(1)是否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2)委托人应协助的资料(3)委托人的市场参考价格(4)房屋交易的一般手续和可能存在的风险(5)房屋交易相关税金(6)经纪人服务的内容和完成标准(7)经纪人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8)需要通知的事项。
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条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房产交易过程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和违约行为。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就需要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写明违约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违约条款在买卖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其起到的监督作用是第一位的。同时,它也是救济手段。要在合同中准确注明购房者付款和双方过户时间 对首付款和尾款,房产买卖合同一般规定由买方在不同时间段交付原房主。为此,合同中必须分别写明首付款交付、房产过户以及尾款交付的具体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赖于房产过户期限,因此过户期限以及过户手续由哪方主办、哪方配合,必须事先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清楚。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某些房产中介公司收到客户定金甚至是首付款之后,仍会带其他客户看房,谁出价高他们就把房子卖给谁,为此不惜与前一个客户毁约。这是一种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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