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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的行为: (1)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 (2)准备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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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的行为: (1)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 (2)准备用以排除犯罪障碍的器械物品的,如准备斧头砸门,准备锯错撬锁等; (3)准备用以到达或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的; (4)准备用以接近犯罪对象的工具的,如准备翻墙用的梯子。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创造其它便利条件的行为: (1)事先踩点,调查犯罪现场,调查被害人行踪等; (2)到达现场等候被害人的到来; (3)勾结、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现实生活中,犯罪预备行为并不限于上述几种。
1、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 2、准备用以排除犯罪障碍的器械物品的,如准备斧头砸门,准备锯错撬锁等; 3、准备用以到达或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的; 4、准备用以接近犯罪对象的工具的,如准备翻墙用的梯子。 5、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创造其它便利条件的行为: (1)事先踩点,调查犯罪现场,调查被害人行踪等; (2)到达现场等候被害人的到来; (3)勾结、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现实生活中,犯罪预备行为并不限于上述几种。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形。犯罪预备的行为包括: 1、准备工具:如购买某种物品作为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所使用的工具;改装物品使之符合犯罪需要;租借、盗窃他人物品作为犯罪工具等情形。 2、制造条件:如调查被害人活动情况;跟踪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或者守候被害人的到来;诱骗被害人到犯罪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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