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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应如何认定纳税义务

2021-10-26
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房地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住宅用于生产经营,从建设下个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买库存房,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所有权登记机关发行房屋所有权证明书的下个月开始缴纳房地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相关法规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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