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是不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对超标的部分...
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范围是不可以,并且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由当事人提出。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财产保全的金额超过了诉讼标的额是不可以的,当出现了超过标的额的情况后也是需要由当事人及时的提出并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那么法院在受理超额保全措施的申请后也是会及时的告知申请人,如果认为是超出诉讼标的额的情况下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财产裁定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金额不能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解除保全。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在案件审理中提出法院超标的财产保全,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告知申请人,询问申请人的意见并记明笔录,不能未经询问迳行作出认定。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超标的保全的,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财产裁定解除保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超标的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财产: (一)实际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总额超过裁定保全金额的; (二)被查封、扣押的可分割财物价值总额在扣除折旧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保管、拍卖等费用后余额明显超过裁定保全金额的。法院应当将超标的保全的审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明笔录。
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是不合法的,民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若是怀疑他人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之中会侵犯自己的名誉权,可以根据诉讼标的,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法院在受理请求前也会核实,确保财产保全的数额不会超过诉讼标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1,542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