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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参加拍卖。如果拍得房产,照样支付拍卖款,但可以将法院判决的债权抵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
一般情况下,法院拍卖的房屋都是取得合法产权的,这样的房子买下来都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有时法院也拍卖暂时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或在建工程,这种情况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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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参加拍卖。如果拍得房产,照样支付拍卖款,但可以将法院判决的债权抵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购买法院的拍卖房购买者也需具备购买条件或者是购买资格,依照严格的规定,法院对于竞拍人的资格是要进行审查的。不符合当地规定的购房条件的,不允许参与竞拍。参与竞拍的人,即便是法院让其参加了竞拍,只是以什么样的价格购买了被拍卖的财产,能否过户还是需要当地规定的购房条件,在这里,首先说一下,购房条件问题,严格讲来,属于地方政府的一种临时措施或者是地方规章,法律的效力不是很大。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比如,那你今天参加法院拍卖,竞拍成功,因为你不具备购房条件,政府的房屋登记机构不给你过户。有可能过不了几天当地政府的规定就会发生变化。现在除了北京,上海,广州,各地不都是已经改变了住房条件吗。
债权人可以参加拍卖。如果拍得房产,照样支付拍卖款,但可以将法院判决的债权抵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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