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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女儿长期不回来看你,并不履行赡养义务,你完全可以起诉她,要求她履行义务,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如果她不回...
朱某有权要求其儿子常回家看望他。一方面,给母亲以精神上的慰藉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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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如果对方起诉,你应当积极应诉。 建议你尽快找工作,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按照其月工资的20%到30%支付抚养费。
当事人如何行使好探视权,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当事人在探视孩子时若不按照以下方面注意的话,则另一方有权不让其探视孩子。但是在这些情形消失之后,可以恢复探望权。 一是要行使好探视权的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实际上是一种自然主张权,即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视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 二是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当事人协商或法院判决,都得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方式一般可选择“上门探望式”、“带走逗留式”等。 三是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学习成长。不能为了行使探视权,使子女在身心健康、生活、成长、学习方面受到影响。特别是在采取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方面,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所以,蔡某夫妇可以要求子女们常回家看看,子女们工作的单位也应当保障他们探亲休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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