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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书遗嘱不可以在事后才公证,因为遗嘱只有经过公证后才可以保证其真实合法性,也为立嘱人保障其在世之前按照自己的意志,对其财产处分,并且又可...
可以。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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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得知,同一遗嘱人先后订立多份遗嘱的,后面订立的遗嘱的效力取代先订立的遗嘱的效力,当然,公证遗嘱除外。自书遗嘱也是一样的。那么,如果在公证遗嘱之后订立新的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的效力能否取代公证遗嘱的效力?110ask.com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遗嘱人在订立遗嘱之后,对于自己已经订立的遗嘱不满意的,可以变更和撤销订立的遗嘱。当然,也可以重新在书写一份自书遗嘱。订立了多份遗嘱的,如果都是生效的遗嘱,且这些遗嘱的内容有相互抵触的,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采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的方式订立的遗嘱,不能撤销已经公证过的公证的遗嘱的效力。也就是说,公证遗嘱在这五种遗嘱订立的方式中属于最高效力登记的遗嘱,同一时间订立的多种遗嘱相互冲突时,以公证遗嘱为准。在公证遗嘱公证之后,由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的方式订立的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即不能取代公证遗嘱成为最终局的遗嘱,遗嘱人死亡后,仍然按照公证遗嘱分配遗产。 公证遗嘱也不是不能变更的,公证遗嘱变更后,也需要到公证处对公证遗嘱再次公证,才能取代旧的公证遗嘱的效力。 综上所述,后订立的自书遗嘱并不能取代公证遗嘱的效力,公证遗嘱在遗嘱继承中属于最高等级的遗嘱,变更和撤销已公证过的公证遗嘱,需要重新在进行遗嘱公证。后公证的遗嘱才能取代前公证的遗嘱。 (注:本文为110ask.com原创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代书可以进行公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情况危急时找人代书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两名见证人属于无关的中立者,该遗书即具有遗书的法律效力。危机过后及时办理公证手续最能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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