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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导致胎儿死亡的赔偿: 第一是医疗费,根据患者所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同时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如果医疗机构对...
死亡赔偿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以定型赔偿模式确定,具体为: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固定,受害人60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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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一般情况下,患者未死亡而有其他人身损害情况下,作为赔偿权利人的是患者本人以及其扶养的人,在患者死亡情况下,赔偿权利人则是患者的近亲属以及除此以外的被抚养人。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存在这样一类案件,存在其特殊性。即因医疗事故导致出生不健康胎儿的情况下,谁应成为赔偿权利人,是胎儿本身还是胎儿的父母抑或是其都应成为赔偿权利人。 从实际情况来看,构成医疗事故的诊疗行为造成出生婴儿身体、健康等遭受损失,往往是在婴儿尚在母体未出生时进行的,此时胎儿尚未取得权利能力,能否在出生后取得赔偿请求权在理论中有不同学说。我国法律亦未规定胎儿的人身权益的保护问题。但就目前实践来看,大多认为胎儿所受损害,如存活时是活体,则可以以婴儿本身的名义要求赔偿。同时,实践中亦存在婴儿以及婴儿母亲共同要求赔偿的情况。实际上婴儿与其母亲所受损害是不同的,可以分别诉讼。但因胎儿身体或健康所受侵害往往与其母亲遭受人身损害相联系,系基于同一医疗事故侵权事实造成的人身损害,从符合诉讼经济和诉讼效率的角度,一般法院对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合并进行审理的。
除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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