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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性质不同。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单位对下一级行政单位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而行政诉...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 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 3、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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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以上是关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二者的具体区别。
关于您那个问题——行政诉讼个行政复议两者的区别是什么的回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法定行政机关提出重新审议的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行政复议的特征如下行政复议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一般实行类似于诉讼中的“不告不理”制度,以作为行政相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以一定的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为前提,所谓行政争议,就是指行政主体在实行行政行为过程中,与行政相对方之间发生了争议,意即行政相对方认为象征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争议行政复议由特定的行政机关主持,所谓特定的行政机关,是指对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享有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能被单独提起复议。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形式提出。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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