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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
交通事故案件诉讼费判决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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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的利关系,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3、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4、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国务院《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人承担,胜诉人自愿承担的除外。在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法定赔偿责任,作为败诉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鉴定费和案件的诉讼费。在第三方商业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替代赔偿责任,因此被保险人因侵给受害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1、交通事故赔偿案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4、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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