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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3〕26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不会因为案件执行完毕而撤...
失信被执行人,简单的说就是借钱不还,这个是要引起重视的,是会被列入黑名单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有效期内提前撤销信息,办法就是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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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六个月。1.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保证实现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内容的诉讼行为。 2.如果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上诉,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生效判决的话,你可以向原审提交执行申请书,交纳一定的执行费用,法院执行局就会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
在履行有效判决文件规定的义务之前,没有时间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有关信息:(1)全部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义务的;(2)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申请人确认履行的;(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
据以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就可以恢复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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