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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独立产权证的车位,通常都是可以转让的,也会有所补偿,但是会不会亏就由你自己去考虑了...
一般来说,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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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最后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是经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同意的。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同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是直接设置在小区土地表面的停车设施,也就是直接设置在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有的土地表面上。实际上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就是土地使用权。又因为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所以,它不能够成为所有权的客体,而只能被视为土地使用权的客体。《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04页。)因此,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小区房屋单元所有人共同拥有。关于它的使用,有学者认为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当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即全体区分所有人的代表机构)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比如可约定租金所得用于弥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就你的问题单位房子没有土地证是否可以买,为你做出以下回答: 这样的房子一般是不能买的, 两种情况你可以买 1,你也是那个单位的职工。可以买。 2,先让房主把房子买断,就是大家说的房改房,等他买断了就有土地证了。你们就可以交易了。 要是这两个条件都不行,那就不能买了。 因为如果拆迁的话,你不会得到和那个单位职工一样的补偿,最多也就能得到当时你花的那些钱,甚至连你花的那些有可能都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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