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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办理完入住手续后3个月内,由开发商到房管局完成权属登记手续(下证时间为20个工作日);超过这个期限,就按当时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
买新房,合同签订的时间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新房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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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购书及定金 认购书是商品房交易时,购房者交纳一定的定金后而订立的,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书。 认购书中往往约定,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对于定金是否应该退还,有些购房者并不清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如果因对合同条款内容如何约定而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属于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责任,定金应当退还。 2、合同条款约定 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后,为尽早回收资金,事先约定好合同条款后把合同制成一个统一的模板,便通知购房者签订合同,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里的每条手写规定,南京尤其是对开发商免责条款及补充条款,其中补充条款是合同中没有约定而补充说明的。 合同内容应该是双方约定的,如果购房者觉得不满意,千万别草草签字。 3、广告内容约定 每个开发商在推出房产时都作有广告宣传,有些广告内容对购房者是,而对开发商有束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购房者有权要求将相关内容写入合同,对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 4、规划设计变更 如果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后,将原有的景观、绿化等进行拆除改为他用,就会损害购房者的利益,由于合同条款中很少涉及,如果可以,双方协商尽量把相关材料也附到补充条款中。
签订时候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认准签约主体。在商品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往往会委托中介公司代销楼盘。因此就可能出现个别中介采用“一房多售”等方式,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尽可能不漏项。对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坐落位置、设计用途、建筑结构、面积等和土地来源情况及年限都应逐项认真填写,并且审读清楚,这些内容不应有漏项,因为这些条款关乎所购房屋的合法性。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等。
买新房签合同需要注意: 1、开发商是否证件齐全,如果是预售合同,要看开发商是否取得房屋预售资格证; 2、检验房屋面积、质量和位置,看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3、明确合同违约责任,维护自身的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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