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股东不能根据公司经营困难的长期负债解散公司。 公司管理中严重困难的重点是公司管理中存在严重的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败、 不能对公司的经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员工们有权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协商不成,员工可依法向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根据公司解散诉讼的管辖确定原则我们可以看出,首先需要确定的就是公司的住所地在什么地方,或者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在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和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发生冲突的时候,首先按照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确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5月12日公布,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诉讼管辖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