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试行)》和《检察...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一)依靠群众,对人民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三)坚持事实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信。(四)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实行“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制。(五)把来信来访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人民检察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被告人所为的;(二)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新的犯罪,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自杀或者逃跑等的可能性已被排除的;(四)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五)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六)羁押期限届满的;(七)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更为适宜的;(八)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9人已浏览
3,084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4,3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