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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丈夫婚前隐瞒病史的婚姻有效。 2、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4、未到法定婚龄。 5、男方婚前隐瞒...
1、丈夫婚前隐瞒病史的婚姻有效。 2、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4、未到法定婚龄。 5、男方婚前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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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那么,精神疾病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呢?从司法实践看,以精神疾病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有的法院支持,有的驳回了。 有的法官认为,对哪些疾病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法律没做出明确规定。理论上一般认为包括淋病、梅毒、麻风等传染性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重型精神病和重度智力低下。 因为精神病种类不同、程度不同,一些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是可以结婚的。但女方在此情形下,可申请离婚。
1、丈夫婚前隐瞒病史而结婚,该婚姻不是无效婚姻。 2、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范围指的是双方是重婚的。 3、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而结婚的。 4、双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的。 5、所以妻子不可以以丈夫婚前隐瞒病史与自己结婚为由,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一方有乙型肝炎不是无效的婚姻。携带乙肝病毒并不属于禁止结婚的事由,双方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以下情况被认为是不能结婚:1、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2、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下疾病患者属于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的范围:(1)未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2)不能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畸形,不能正常性生活的人不应该结婚(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肌肉紧张、克廷病等)患者不应该结婚(4)患遗传性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治愈的人不应该结婚(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痛苦不应该完全治愈的人不应该结婚(6)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严重的人不应该结婚。由此可见,乙型肝炎不是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况,也不是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因此,不能以一方患乙型肝炎为理由宣布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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