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本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所以,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做为受让人的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债权转让抗辩权的特征: 1,抗辩权是对抗哀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权(或检索抗辩权)等。 2,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延诉抗辩、暂时抗辩、永久抗辩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