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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一条职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通常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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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4、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6、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7、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 8、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国家规定了职业病享受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不适合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康复费用、残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仍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如实告知劳动者检查结果。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3、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4、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外,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5、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生活保障由最终用人单位承担;最终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职业病是以前用人单位职业病造成的,由以前用人单位承担。6、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诊断;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和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7、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康复费用。8、职业病患者变更工作单位,依法享受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况的,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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