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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死亡后,征地补偿可以继承,继承的遗产还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公民的权利;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公民的森林;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书...
征地补偿费是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是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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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未看到相关材料,只能根据您所讲的情况作出初步分析: 1、离婚,继母将无法分到房屋产权,除非协议离婚,您父亲同意分她一部分; 2、第二个问题,首先您母亲已经去世,那么您母亲的个人财产部分(包括您母亲生前与您父亲共有财产中属于她所有的部分,可能包括两套房屋的产权)由您、您父亲、您外公、外婆继承;您父亲所拥有的房屋产权部分,以及继承您母亲的部分,由您、继母、爷爷、奶奶继承; 但是,如果父亲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
征地补偿费是不可以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是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保留和继承,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所以不能继承。
土地不属于父亲的遗产,如果子女属于父亲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继承承包经营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否则无权承包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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